东莞:镇街不得擅批公路沿线广告牌
      东莞市政府近日发布《关于加强全市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县道两侧广告标牌等设施管理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规定各镇街行政部门不得擅自审批设置公路沿线广告标牌。市交通运输局将会同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尽快制定完善上述道路两侧广告标牌等设施的设置和管理办法。《通知》要求,市有关单位、各镇街要加强对现有广告标牌等设施的管理,广告业主未经许可,不得违法经营。已取得行政许可而未设置的广告标牌要暂停设置,行政许可到期的不得延期。

根据《通知》,已经相关部门规划而未许可的广告标牌,暂停行政许可和对外招标,各镇街行政部门不得擅自审批设置公路沿线广告标牌。